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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带来新机遇:监测、工业污染处理最受益

发布时间:2015-01-06浏览量:1946次

       新《环保法》已于1月1日开始实施,虽然正式实施不过几天,但这部“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已经初显威力,广州市环保局日前查封了两家违法排污企业,湖南也首次对违法排污拒不整改企业采取了行政拘留措施,在法律法规铁拳下,环保执法有望全面铺开。相关分析人士认为,新《环保法》的落实最可能受益的是环境监测和工业排污处理领域,其中一些领军企业有望长期受益于环保改造。
环境监测最先受益
        环境治理,监测先行。新《环保法》明确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使得环境监测设备成为最直接的受益者。新《环保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在政府力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环保依法监管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并成为环保行业未来几年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环保行业将从“重投资、轻监管”进入建立“长效监管”时期,此次新《环保法》核心为提高环境违法成本,相关细分领域监管政策将陆续出台,而完备准确的监测数据成为依法从严监管的基础,对环保监测设备需求和第三方运维需求都将大幅提升。  

工业水改造运营规模将达千亿
        除了环境监测领域,企业的工业污染处理也亟待解决。在我国工业环保领域的技术升级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过程中,工业废水处理市场空间有望扩大。 
        其中,工业废水排放将是技术改造的重要部分。据悉,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大但是达标处理率很低。工业水成分复杂,具有量大、面积广、毒性大、不易净化等特点,因此处理难度非常大,成本也非常高,很多企业不重视工业废水处理,再加上执法不严,导致很多没有经过有效处理的工业废水就直接排放,造成河道流域污染,近年来环境污染的事故发生也多为工业污水事故,严重威胁水生态安全,我国每年用于水资源保护项目的资金就超过千亿元。 
        新《环保法》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012年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达221.6亿吨,主要集中在造纸印刷、化工、纺织和钢铁等行业。焦化、造纸行业处理达标率均不到30%,石化行业约70%,大型钢厂达到90%,但小型钢厂只有50%左右。因此,工业废水治理迫在眉睫,新《环保法》对工业废水排放标准趋严将催生设备改造投资需求,预测未来5年工业水改造运营年均规模有望达到千亿元。  

工业废气治理迫在眉睫
        工业有机废气(以下简称VOC)是生成PM2.5的重要前体污染物,现阶段我国VOC治理率不足10%,而工业过程的排放就占到了近一半。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我国在除尘、脱硫排放标准方面还会继续提升。对设备、技术要求的不断提升,将会为工业废气治理市场带来可观的增长空间。   
        新《环保法》对于排废企业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这对于电厂、有色、冶金等有排放废气需求的企业来说,为了不被罚款,不被关停,企业相应的就要改造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投入。 实际上,正是排废企业的巨大环保压力给大气治理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根据国家对燃煤机组“近零排放”新标准,在我国重点地区完全实现“近零排放”的情况下,我国大气治理理论改造总市场容量在806亿~12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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