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八大举措 治理空气污染
发布时间:2014-01-14浏览量:2112次
近日,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提出,在国家确定成都市为重点控制城市的基础上,将成渝城市群(四川)13个城市和攀枝花市也作为省重点控制范围。到2017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 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
同时,明确八个方面重点任务: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重点控制面源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强化能源清洁利用;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体系。将对燃煤高架源、工业点源、城市面源、机动车移动源污染防治提出严格措施,并对各级政府实施严格的考核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