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明确未来3年节能减排路线图
发布时间:2017-08-15浏览量:1601次
近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明确节能减排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到2020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较2015年累计下降16%,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9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GDP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23%。
调整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一手做“减法”,严控高耗能、禁止高污染行业增长,深入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一手做“加法”,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到2020年,能源生产消费更加清洁低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2015年的31.7%提高到37.8%,天然气消费比重由11.4%提高到16.2%,煤炭消费比重由37.9%降低到23.9%。
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
工业方面,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以上;火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等5个高耗水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70%。
建筑方面,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2020年,分别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50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00万平方米。
交通方面则将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尤其要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到2020年,实现市区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
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控制重点区域流域排放、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着力强化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按照计划,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地级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设市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左右,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今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促进资源综合循环利用
到2020年,全省75%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50%以上的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化工、轻工等涉水类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到2020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和重点商贸企业全面达到清洁化生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