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0日,2015年成都市环境质量公报出炉。公报显示,2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优”天数持续增加,分别为13天、14天、27天, PM2.5和 PM10平均浓度值较基准年分别下降34%、28%。今年1至4月,我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也较去年同期增加19天,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下一步,我市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争取空气质量多“优”、常“优”呢?从市环保局获悉,《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6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出台。《计划》显示,到2016年底,全市将完成力争培育2户产值上20亿元的环保企业、全市黄标车基本淘汰完毕、有条件及有需要的工业园区实现集中供热等任务。
PM10年均浓度 较去年下降7%
“《计划》首先明确了今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即2016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100.5微克/立方米(含)以下,较2015年下降7%;市政府拟定2016年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含)以下。这是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的硬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目标。”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至4月30日,我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14、59、119、72微克/立方米,达标天数为71天,其中优4天,良67天;达标天数比例58.7%;与去年同期相比,二氧化硫、PM10、PM2.5分别下降6.7%、15.0%、18.2%,达标天数增加19天,达标天数比例上升15.4个百分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呈总体向好态势。
淘汰30户企业 落后产能
从《计划》中获悉,我市将从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方面,重点开展工作。据了解,我市今年计划淘汰30户企业的落后产能,力争培育2户产值上20亿元的环保企业。
具体来看,我市将以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为重点,强力推进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运并形成稳定节能量;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依据之一;重点针对小砖瓦窑、造纸、化工等行业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计划淘汰30户企业的落后产能。
同时,推进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2016年底前,有条件及有需要的工业园区实现集中供热;编制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名录,实施30家典型行业重点企业综合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快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到2016年底,全市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10%以上。
此外,继续实施道路硬化、裸土覆盖、绿化带提挡降土和树池覆盖扬尘治理“四大工程”,完成裸土覆盖121.9万平方米、道路硬化122.4万平方米、绿化带提挡降土14.9万米、树池覆盖6.4万平方米。“同时,在中心城区有条件的小型餐饮企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特大型饮食企业油烟在线监控管理制度也要同步完善。郊区(市)县建成区内中型以上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则要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率达90%以上。”相关负责介绍,另一方面,我市“秸秆经济”不容忽视,要加大秸秆规模化产业化利用支持力度,使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清洁能源汽车 将“大行其道”
“机动车尾气是大气污染源之一,《计划》中加大了对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相关负责人说,清洁能源汽车也将加大推广力度,下一步将研究制定优惠政策,以鼓励单位或个人购买CNG/LNG汽车、新能源汽车。
《计划》显示,借助公车使用改革,6月底前,全部淘汰全市公务黄标车,到2016年底,全市黄标车基本淘汰完毕。同时规定,10月1日起将全面供应国Ⅴ汽油和柴油。凡不满足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柴油汽车)和重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重型汽油汽车)、不满足国Ⅴ排放标准要求的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重型气体燃料汽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排放标准、未列入环保公告的汽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外地转入本市的汽车参照本市新车注册登记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将在公交、环卫、出租、物流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CNG/LNG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并将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CNG/LNG汽车、新能源汽车。
而对清洁能源的推广,《计划》称,2016年将实现全市所有乡(镇)场镇和有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接通天然气管网,对天然气管网暂时无法覆盖的农村地区全面供应瓶装液化石油气,使中心城区天然气普及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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