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中心 > 行业动态 > 四川省环保厅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
四川省环保厅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4-23浏览量:1859次

      未来3天空气如何,怎样趋利避害?今后,让我们追随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出行。4月20日,省环保厅发布《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实施方案》,2016年我省将适时发布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今年绵阳、德阳、眉山、资阳、南充将开展内部试预报。
        据实施方案发布的“预报信息模板”,省级区域空气预报的面目大致如下:预计XX+1日,盆地西部及盆地南部大部为良到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XX+2日,……空气污染程度将持续,……;XX+3日,……城市空气预报则更具体,例如成都市:XX月XX+1日空气质量等级“良到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PM2.5浓度170微克/立方米;XX月XX+2日,污染持续/加重/减轻;XX月XX+3日,污染减轻。
        2015年内完成我省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是“大气十条”、《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其中,向公众发布的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内容,包括:空气质量级别范围、首要污染物及PM2.5浓度等的未来24小时污染预报和未来72小时污染形势预报。公众可据此,合理安排未来3天的出行。
        方案明确,将“三步走”分批推进实施。2015年3月起,成都市开展对外发布预报;2015年4月起,绵阳、德阳、眉山、资阳、南充开展内部试预报;2015年11月,全省开展内部试预报。2016年,根据内部试预报工作实施情况,适时实施对外发布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成都市将每日例行向社会发布预报信息。其他市(州)预测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通过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平台报送预报结果,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预报结果。
        方案规定,当省环境监测总站或市(州)环境监测站预测未来可能达到重污染预警条件时,将启动重污染预警会商。省环境监测总站和市(州)环境监测站将分别组织全省区域性空气污染过程的预警会商、本辖区内重污染预警会商工作,确保污染过程预报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Copyright © 2020 -2019 成都华意中联展览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 蜀ICP备190182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