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已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15-02-15浏览量:3187次
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目前已正式实施。未来,四川将着力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监测、辐射环境监测等方面出“新招”、“狠招”,不断加大环境监测力度,从而改善四川环境质量。
“当前,四川省面临重点区域灰霾污染频发、流域性水污染态势严峻、土壤污染日益显现、辐射环境污染投诉大幅增加等突出问题。” 四川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实际,该方案明确了四川省近期(2014年至2015年)突出空气、水、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改善,远期创新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体系,将重点开展28项改革,把解决空气、水、土壤和辐射环境污染防治作为重点任务,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源头污染防治制度、全过程污染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目标。
在大气污染防治上,该方案提出了新要求,特别在排放限值、倍量替代、总量前置、煤炭控制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将综合管理工业点源、城乡面源和机动车移动源等多种污染源,协同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另一方面,大气污染监管将由单一区域向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转变,形成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该负责人介绍,未来将突出工业园区、生活污染和畜禽养殖等重点,探索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未来,四川省水污染防治将走市场化道路,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该负责人说,通过探索全流域污染风险监控模式,深化水污染防治应急处置体系改革,建立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和处理机制等方式切实保护好水环境。
对于土壤环境监测制度改革,方案也提出“新招”。该负责人介绍,未来在重金属污染源减排方面,将由点源分散治理转向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另一方面,固废危废土壤污染监管,将由末端控制向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转变。“在土壤环境监测方面,四川还将从重要农产品产地向重要农产区、工矿企业周边、大中城市郊区扩展,到2015年,确定四川省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该负责人说,未来,全省60%以上的耕地、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污染企业周边土壤环境,都要开展监测。
同样,辐射环境监测不容忽视,该负责人介绍,四川还将建立民用高危放射源在线监控网络管理体系,加强在川核设施周边及饮用水放射性监测。
该负责人透露,除了《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2015年初至2019年底,四川省还将陆续制订出台《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机动车地方排放标准限值》等,同时修订《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不断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力度,改善四川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