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陕西出台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09-23浏览量:1718次
近日,西部陕西出台《陕西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该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为切实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底,全面摸清全省土壤环境状况;划定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区域,并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全省60%以上的耕地和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因地制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示范,使全省土壤环境质量长期保持稳定。
该意见表明,在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和治理时有五项任务不能放松:一是要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严格环境准入,加强土壤环境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环境监管;强化化肥农药等污染控制;规范固体废物管理,防治造成周边土地污染。二是要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加大优先区域保护力度。三是要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监管和强污染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四是要实施土壤修复试点,选择被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五是要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