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明年元旦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3-12-24浏览量:1652次
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第一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地方法规—《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固体废物污染不仅影响着四川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且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大清表示,《条例》的实施将为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条例》明确规定,四川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将固废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固废污染防治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同时,《条例》还对矿山固废的处置、污泥处置、建筑垃圾的管理,以及农业固体废物、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作了专门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据了解,2012年四川省矿山固废、工业固废、农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固废生产量约1.2亿吨。此前施行的《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出台于2003年,只是针对危险废物,对数量庞大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水处理等未作出规定,远远不能满足四川省固废污染防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