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日前印发《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根据方案,2019年,围绕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全面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搭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监管措施,推动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完成17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加强与农村改厕工作衔接,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体制和技术支撑体系。详情如下:
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2019年是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落实全国和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要求,认真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土壤〔2018〕143号),深入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各项安排部署,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规划引领。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等工作统筹规划、体系推进。
——问题导向,系统施治。坚持“局部带动、全域展开”,查漏补缺,完善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实施设施技术改造,加强已建设施的运维管理。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分类指导,梯次推进。
——落实责任,确保长效。强化各级责任,强化村民参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逐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权清晰、监管有力的长效运管机制。
(三)工作目标
2019年,围绕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全面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搭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监管措施,推动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完成17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加强与农村改厕工作衔接,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体制和技术支撑体系。
(四)工作范围及对象
工作范围:全市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人口居住的地区,包括行政村、自然村、农村社区和未达到建制乡镇标准的集镇、集中居民点。
治理对象: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等家庭和农家乐生活排水,不包括工业废水、作坊废水和畜禽养殖业废水。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基础数据。以全市涉农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组织各区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重点摸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信息、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污水治理情况,形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报告。搭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台帐清单,实行“一厂(站)一策”信息化管理。
(二)加强规划引领。结合实际,以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沿高铁两线、沿高速两旁、沿江(长江、嘉陵江、乌江)两岸、沿旅游景区周边以及沿城郊环线等“五沿”区域,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等“三区五沿一点”区域为重点,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指导各区县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三)强化分类施策。按照以城(镇)带乡、就近联建、独立建设、资源利用等模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分类治理。对靠近城镇的村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近郊周边农村延伸,污水纳入管网集中处理;对聚居规模较大的独立村社或有条件的相邻村社,建设或联合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对位置偏远、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村社,鼓励建设人工湿地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鼓励散居农户采用自然湿地、生物塘、农村沼气、化粪池等生态化和资源化的处理方式。
(四)加强工作衔接。加强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推动新建农民聚居点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运营,达标运行,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加强与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工作衔接,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按照“雨污分离、黑灰分离”要求,鼓励厕所粪污与洗涤、洗浴、厨房用水等生活杂排水的分离,推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有条件或主要使用水冲式厕所的区域,推进厕所粪污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主要使用卫生厕所或未改厕的区域,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五)推进重点任务。指导各区县在摸底调查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污水治理情况,充分论证,最终确认拟建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名单。强化已建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完成17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确保正常运行。加强农村农家乐、民宿生活污水处理的监管,引导农家乐、民宿业主自建隔油池、化粪池等预处理设施,厨房水、粪污经预处理后,纳入污水收集管网集中处理,或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后排放、资源化利用。
(六)强化技术支撑。筛选农村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宜模式及工艺汇编。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要求,提出符合我市农村实际情况的生活污水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生态环境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完成《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48)修订。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绩效评估指南,明确管理要求和评估方法。
(七)严格监督管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水量执法监测,设计处理能力20吨/日—100吨/日(含)的,每年至少监测一次;设计处理能力超过100吨/日的,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严格执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48),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执法和随机抽查,对运行管理不规范、运行效果不好的污水处理设施,责令限期整改。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区县目标任务考核和各级督察范畴,对工作完成不好或推进不力的地区督办推动。
(八)强化机制建设。完善管护运营机制,明晰设施产权归属,明确运行管护标准,逐步建立以区县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按照技术托管和总承包方式开展运维管理服务。建立资金保障机制,采取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方式,筹措运维资金,逐步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分担机制。未明确建设及运营资金保障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建立村民参与机制,尊重农民意愿,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妇委会的作用,鼓励农民投工投劳,积极参与监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探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创建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促指导等制度,共同构建上下联动、横向合作、齐抓共管、区域共治的农村水污染防治机制。市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农村改厕工作,市水利局负责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
(二)加大技术指导,提升监管水平。强化科技保障,组建专家团队,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全过程、各环节提供技术支撑,着力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在末端、根源在前端”弊病。建立培训机制,通过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形式,提高乡镇基层环保管理和技术人员素质,提升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能力。
(三)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大力宣传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典型和成功经验,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开展最美庭院、乡村生态文明家庭、卫生家庭等创评活动,举办“小手拉大手”等中小学生科普教育活动,开展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家家参与、户户关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1. 2019年农村改厕工作区县任务分解表
2. 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