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7浏览量:1777次
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为我国系统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全面性的战略部署。今日(10月16日),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新闻通报会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会上对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四川省“土十条”实施近三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全省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建立了省级部门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了土壤管理法规制度。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土十条’四川省工作方案”,并顺利完成2017年和2018年“土十条”年度评估和考核;生态环境厅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农用地、污染地块和工矿用地3个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强力推进“三块地”土壤污染防治有效监管。有序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全面启用全国污染地块管理信息系统,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工作以及全省园区水气土污染综合防治协同预警体系建设等工作。
强化污染源整治,出台“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强力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评估、推进3个省级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和8个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启动《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编制工作,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体系。继续努力推进“土十条”四川方案年度计划的实施,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对标《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的各项任务,强化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推动土壤环境管理工作迈向新台阶。
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后,我省依法深入推进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公布首批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贯彻等重点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自然资源部门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未达到确定的风险防控和治理修复目标的,一律不得进入用地程序,不得实施供地。在《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的基础上,我省将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理情况,实施名录动态管理。
据悉,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四川省今年20%的区县要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2020年底前要全部完成。目前我省有6个市的16个县(市、区)已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包括成都市10个,德阳市2个,广元市、眉山市、雅安市、宜宾市各1个县(市、区),其中9个县(市、区)已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涉及耕地面积329.2771万亩。下一步,我省将按照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安排部署,加强工作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信息资源共享,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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