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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大气水土污染防治有希望吗

发布时间:2017-08-17浏览量:1733次

      再过一两个月,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天气就开始转凉,对冬季重污染天气的担忧不可避免。去年入冬到今年初的一段时间里,全国多个地区发生多起大面积、长时间的重污染天气,红警纷纷响起,多地爆表。人民群众的“心肺之痛”,仅从前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就可以一目了然:
 
第一批督察的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等8省区,除广西外均存在较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部分城市近几年来PM10和PM2.5浓度不降反升。此外,各地均存在水污染问题,一些河流、湖泊主要污染物超标。太湖、鄱阳湖流域违法违规排污问题严重。
 
第二批督察的北京、湖北、广东、重庆等7省市,大气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甘肃省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尤其严重,最近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文通报,多名官员被严肃问责。
 
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的天津、山西、辽宁等7省市中,天津、山西和安徽的大气污染问题严重。天津市2016年二氧化氮浓度大幅上升,2017年一季度PM2.5浓度同比上升27.5%。8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劣Ⅴ类断面比例较2013年上升23%,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仅为15%。
 
        空气清洁天数持续增加
 
       2013年以来,中国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的力度是空前的。用环保部部长李干杰的话说,就是“四个前所未有”,即思想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监管执法尺度之严前所未有、环境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这几年,《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成制修订。“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相继出台。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连续处罚成为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武器。环保部公开约谈42个市(州、县)、4家大型企业;各省级环保部门公开约谈64个市县政府,对25个市县实施区域环评限批。
 
        2017年,环保部组织开展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截至7月23日,前7轮强化督查共检查企业(单位)37325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21870家。向地方交办重点环境问题9042个,其中突出环境问题5662个。如此高密度、高频次、压茬式督(察)查和压力传导,污染增长的势头被遏制,污染源在减少,环境质量自然得到改善。
 
       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重点区域PM2.5年均浓度与2013年相比下降均超过30%。珠三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率先摸杆,近两年连续稳定达标。全国酸雨面积已恢复到上世纪90年代水平,占国土面积比例由历史高点的30%左右下降到7.2%。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I-III类水体比例增加到67.8%,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到8.6%,大江大河干流水质稳步改善。
 
         今年3、4、5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较之前三年平均浓度有明显改善。特别是强化督查工作开始的4月份,是近年来空气质量最好的一次,较2014~2016年4月平均PM2.5浓度下降15.37%。
 
    ‘大气十条’实施以来,我国绝大多数城市每年可以呼吸到清洁空气的天数在持续增加。”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说,
 
       贺克斌举例说,2013年,第一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分布在10.4%到96.1%之间,平均值为60.5%。到2016年,74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了35.8%至98.9%之间,平均值为74.2%,升高了近14个百分点。
 
       此外,2015年,中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6.7%,有73个城市达到了空气质量标准。到2016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升高到了78.8%,其中8个城市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了100%,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数量增加到了93个。
 
     “在国家一系列科技项目的有力支撑推动下,中国有望加快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目标。”贺克斌说,“只要深刻理解并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就能加快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使大家呼吸清洁空气的天数持续快速增加。”
 
       污染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    水污染防治的问题也是一样
 
        8月14日,环保部通报,根据2017年上半年国控地表水监测网数据,总体来看,全国水环境质量呈改善趋势。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I-III类)水体比例为70.0%(2017年目标为68.3%),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比例为8.8%(2017年目标为8.4%),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
 
       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做的专题报告称,2016年,中国各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均有所上升,浙闽片河流和西南诸河水质总体由良好改善为优,淮河流域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改善幅度最大。但全国一些地区特别好的I类水质断面比例在减少,辽河、松花江等流域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有所上升。
 
     “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赵英民说。监测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提高了14.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了6.8个百分点。2016年较2015年,Ⅰ—Ⅲ类水质比例、劣Ⅴ类水质同比进一步改善了1.8个百分点和1.1个百分点。地级及以上城市88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0.5%。
 
        与大气、水污染防治相比,土壤污染防治由于底数不清、标准规范不健全、缺乏适合中国国情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等,防治任务更加艰巨。但并非没有希望。
 
        赵英民表示:“对污染土壤彻底治理修复,既不经济,技术上也不可行,更无必要。土壤污染了,如果隔离,人不接触,对人的风险将大大降低,这是土壤与大气、水污染治理不同的特点。”“在坚持预防优先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风险管控。”他说。
 
       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能否到位,关键还在于能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党政同责得到一定程度的贯彻落实。但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有些部门至今还认为环境保护是环保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在制订发展规划、项目审批时,脑子里没有环保这根弦。
 
       赵英民建议,尽快建立企业自证守法、企业违法行为“向前追溯按日计罚”等相关规定,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责任。力争行政执法、环境司法、经济赔偿三者并用,加快建立健全环境法律责任体系和终身追究制度,使守法成为常态。
 
        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环保部原部长陈吉宁表示:“能源结构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需要较长过程,因此大气污染治理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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