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09浏览量:1551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部署,去年6月至今年3月在全国率先实行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对全省21个市(州)督察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采取调度通报、督查督办、约谈曝光、移送追责等措施全面推动整改,提高了各级干部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省委统筹谋划整改
6月以来,省委书记王东明3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多次就问题整改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所有问题必须整改到位。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切实加强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等4个文件,对全省环境问题整改进行周密部署、详细安排。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省领导亲自挂帅整改
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省级领导挂帅出征。今年6、7月,省委书记王东明分别赴德阳市、凉山州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导工作,要求对督察督导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省长尹力主持召开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现场会,要求各级各部门以“五个坚决”推进环境问题整改。省委、省政府将生态环境问题作为“1+6专项督导”重要内容,由42名省领导牵头亲自抓,对10个省级挂牌督办问题由9名省领导牵头现场督办,不整改到位决不摘牌。7月,分管省领导带队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进一步厘清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分类整改方案。省政府召开“深入推进群众信访反映环保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会议”,与各市(州)签订《化解环境保护类信访案件责任书》,确保3845个环保信访案件有效办理。
严格整改责任追究
省委、省政府出台《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将环境保护责任分解到各级党委政府和46个省直部门;出台《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了比较详细的追责情形。省委组织部、省纪委联合制定《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沟通协作办法》,构建起责任追究的有效机制。省环保督察办将42个突出环境问题移交21个市(州)党委政府认真整改,并将5个重点问题移送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察厅处置。
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省级环保督察进一步提高了全省各级各部门对环保工作的认识,压实了责任,拧紧了发条,推动了环保工作的真正落实,切实整改了一大批涉及自然保护区、城市黑臭水体、生活垃圾处置等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比如自贡市荣县的一个垃圾填埋场,十多年来臭气熏天,相关部门长期推诿扯皮,群众反映强烈,省环保督察开展不到3天,相关部门就主动厘清责任,彻底解决了问题。全社会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氛围更加浓厚,基本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破坏环境人人喊打的工作局面。全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今年1-7月,PM10、PM2.5浓度双下降,87个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比例为73.6%,比去年同期提高3.5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比例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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